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
各学院,教学部,迎水道校区,泰达学院: 本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到,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维持良好的考试秩序,防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希望各单位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工作,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1.为切实做好期末考试的管理工作,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安排考试期间巡视、检查及现场处理等工作。各教学单位应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和巡视日程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考试管理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检查巡视计划认真履行职责。 2.各教学单位须召开考试工作会议,组织教师和管理人员学习学校期末考试文件,并在期末考试管理的各项环节中认真执行;加强对学生考纪、考风教育,通过召开学生动员会等多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向学生宣传学校有关考试的管理规定,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违反考试纪律所要承担的后果;针对本单位以往考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3.各单位专任教师、管理干部都有义务参加本单位相关考试监考工作。为明确责任,各类考试特别是公共课考试的主考单位要在考前将监考任务下达有关学院教学办,由教学办将《南开大学本科考试监考任务确认单》送达监考教师,经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后由监考教师所在学院和监考教师各留1份备查。各学院教学秘书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安排,要特别注意提前通知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和地点。 4.各单位尤其要重视考试的过程管理。监考人员考前应宣布考试纪律,认真清场,考试中学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在黑板上注明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闭卷或开卷),并加强考场巡视。考试结束时,要求学生立刻停笔,反扣试卷,保持安静,等待老师收卷。考试过程中一旦发现考试违纪或作弊现象,应及时制止,并填写相应表格,报学生所在学院处理。 5.各单位考前要认真总结以往考试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命题、审批、印刷,到保管、阅卷、存档等环节都必须做到专人负责,教师、管理人员要职责分明,各司其职。 6.本学期期末考试学校将继续执行督查员巡视检查制度,对在监考中未按时到考场监考、在监考中制止学生违纪和作弊行为不力的监考人员,一旦发现核实,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对于考试违纪和作弊的学生,学生所在学院应按照《南开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上报。对拖延处理、隐瞒不报的单位和负责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责任。 8.任课教师需按学校要求在考试结束后4日内完成试卷评阅和在成绩管理系统上录入学生成绩的工作,以保证本学期学生网络评教工作顺利进行,并在7日内将试卷、监考记录、考试情况分析表、课程总评成绩、平时考勤与测验记录表等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实验课程成绩的提交应当与其他课程同步。教务干事对教师上交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教务干事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教师修改或补正。 9.考试结束后,各单位应当及时写出考试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取得的成绩与不足、改进措施、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并于2012年1月17日之前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10.各单位在下学期开学后要对本学期试卷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1.期末考试其他有关工作,按照《南开大学考试管理文件》的要求执行。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