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提前结清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6浏览次数:41

    为保障2012届贷款毕业生毕业离校活动的顺利开展,保证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工作的顺利进行,请通知本学院计划提前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于5月20日前去中国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办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0号世纪花园底商

中国银行南开支行营业厅8号窗口;

    公交线路:

    东门:乘坐 855路、168路、便民61路、161路至南市旅馆街站

    西门:乘坐849至南市旅馆街站 、638、640路至南门外大街站

 

注意事项:

    1.办理提前结清手续需携带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贷款合同、中国银行贷款存折或银行卡、历年贷款借据(如合同或借据有缺失,请到学生活动中心402开证明)。

    2. 提前将贷款本金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国银行贷款存折或银行卡,银行不接受现金还款。

    3.助学贷款结清后,中国银行将给还款学生出具《贷款结清证明》,请将该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402室,咨询电话23494848)。

    4.提前毕业学生、已毕业学生以及正常结清贷款学生办理手续同上;不计划提前还款的学生签订还款协议时间初步定于六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