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引导我校学生为实现“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经商议,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在全体本科生中组织开展2013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自强自立、公益服务、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2.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大学期间;
3.曾受到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二、报名材料
1.《2013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候选人登记表》,包括300字的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
2.详细先进事迹材料,限3000-4000字;
3.请参选人提供电子照片两张以上,尺寸要求不小于1024*768,包括正面免冠照片1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参选人先进事迹的证明材料。如: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活动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等;
5.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影音、影像资料刻录成光盘报送。
三、评选程序
1.申请或提名:即日起至4月10日
各学院应组织各班级举行“闪亮之星”评选主题班会,广泛发动同学参与进来。可由学生本人申请,也可由他人或者班级提名,向学院提出推荐。
2.学院初评:4月12日前
学院成立初评小组,确定本学院推荐人选。所推荐的候选人要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4月18日前,学院须将推荐结果递交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宣传科,同时提交候选人报名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3.校级评审:4月30日前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召开2013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评审会。评审会采取候选人公开演讲、评委投票的方式。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生工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四、活动表彰
学校将举行2013年南开大学“闪亮之星”颁奖仪式,并通过举办事迹报告会、汇编获奖同学的先进事迹、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在校内外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学校将组织获奖同学组成南开大学“闪亮之星”社会实践服务团,于今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我筑中国梦”暑期专题调研实践活动。在2013年新生入学期间,学校将组织“闪亮之星”事迹报告会,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
本次评选出来的南开大学“闪亮之星”,学校将作为重点人选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