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一)南开大学三好学生
学年内A、B、C、D四类课程全部合格,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以内。
(二)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学年内A、B、C三类课程全部合格,且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三)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
1、本科二年级到四年级期间,每年至少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准一等奖学金(奖金额达到校一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个人一等奖、校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项奖励中的一项,并且累计获奖次数达到五次(含本次毕业评优)的学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但同年内一等奖学金和准一等奖学金两项最多计一次。
2、本科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掌握在本科毕业生总数的4%以内。
(四)南开大学专项奖学金
在国际、全国或省(市)级的科技、学术、文艺、体育以及知识性等各类赛事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前三名、三等奖或铜奖及以上奖项,且未受到学校其他部门表彰的本科学生集体和个人,可参加专项奖学金集体奖和个人奖的评选。
二、奖励与表彰办法
颁发南开大学三好学生、南开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南开大学优秀毕业生、南开大学专项奖学金荣誉证书;
校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一次性获奖励300元;
专项奖学金集体奖: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个人奖: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三、评选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请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专项奖学金个人奖,需从信息门户系统申请并打印提交《南开大学荣誉称号申请表》和《南开大学奖学金申请表》,申请专项奖学金集体奖需电子版填写南开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集体奖),申请优秀毕业生和专项奖学金需另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请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完成信息门户系统各奖项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并将上述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审核盖章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学院将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填写后返回本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