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介绍信所需信息

发布者:高敏芬发布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3409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管理职责,为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提供了便利。因南开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具有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可直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一、抬头信息

1、组织关系由天津市内单位转入:“中共南开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委员会”

2、组织关系由天津市外单位转入:

(1)原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转接的,可直接开具介绍信:“南开大学数学学院党委”【建议】

(2)原基层党委暂无法在全国范围转接的,可由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天津市教育工委组织处”

 按照上级要求,由于近期刚开始执行“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目前正在过度阶段,以上两种方式均可。建议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第一种方式,程序更便捷。


二、转往单位名称

根据即将转入实际单位填写以下三个名称之一:

南开大学数学学院、南开大学陈省身数学研究所、南开大学组合数学中心


三、介绍信形式:

组织关系由天津市内单位转入:网络版介绍信

组织关系由天津市外单位转入:纸质版介绍信(天津市版网络系统与全国版相对独立,无法网络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