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须知

发布者:刘安琪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695

1. 研究生毕业生(包括本校师资及在职人员)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22日全天,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报告厅大厅(办理时间:930-15:30)或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时间:9:00-113013:00-1600)。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请委托他人代办。

2. 当天未办理离校手续者(包括本校师资)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务必在离校手续单上注明是否参加毕业典礼。

4.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研究生证领取火车票半价证明。

5. 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学院、图书馆、注册中心——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毕业资格审核——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学生证注销章——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6. 所有2017届毕业研究生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补办手续的毕业生将无法参加毕业典礼。离校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会把放弃参加毕业典礼研究生的毕业证下发到所在院系,请此部分研究生按照院系通知领取。未办离校手续毕业生将无法发放毕业证。定向委培类型研究生按规定毕业证书随档案寄回原单位。

7.研究生院会将毕业典礼参加情况于22日晚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注意查询。如有遗漏,请携带离校手续单原件于623日上午八里台校区服务楼208(电话:23502548),下午在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电话:8535548)补办,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8.因八里台校区和津南校区管理方式不同,八里台校区住宿的毕业生和津南校区住宿的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单内容有所不同,请毕业生注意区分,选择适合的离校手续单。

9.未在622日集中办理离校手续的研究生,请在626日后携带离校手续单前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320(电话:23502548)办理并领取毕业证。

10.毕业生凭离校手续单可领精美纪念品一份。

关于2017届暑期毕业生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