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9年春季学期部分奖学金交换生的通知

2018-09-20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开展 2019 年春季学期交换生的推荐选拔工作。项目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如下。
    一、 项目介绍
   (一) 部分奖学金项目
    部分奖学金项目为我校与海外高校的学生交换项目,根据校际交换协议,申请者将享受免除学费的待遇,余下费用自理。部 分 院 校 可 申 请 金 融 领 域 国 际 交 流 项 目( (FIMP) ) 奖学 金 。 具体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1-3。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平均分不低于 80 分(百分制,全部科目),韩国与日本项目院校无最低平均分要求;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也可申报。
    4. 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英文授课院校,托福成绩高于80分或雅思成绩高于6.0;法语、韩语、日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等为授课语言的院校,通晓该语言或有相应语言水平证明者优先。
    5. 部分海外高校另有特殊要求,详见该院校备注栏。
    (二) 自费项目
    自费项目为我校与部分海外高校签订的学分交流项目,根据协议,学费等有关费用均需自理,学分可转回我校,如期返校后可向学院申请“本科生校外交流助学金”。具体项目院校名单见附件4。
    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平均分不低于80 分(百分制,全部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 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 外语水平要求等见院校备注栏。
    二、 选拔流程及截止时间
    1.报名:符合条件的同学于 2018 年9 月25 日前,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线上南开”(online.nankai.edu.cn )平台, 如实填写《学生长期出国境项目申请》,上传成绩单(教务处开具并盖章或至自助打印机打印)及语言成绩证明,完成网上申请。
    2.推荐:学院于2018 年9 月26 日前对申请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推荐至学校。
    3.考核: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于2018 年9月28-29 日组织有关考试(具体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考试后确定预推荐名单。
    4.公示:学校面向全校对预推荐名单进行五天公示,公示期满后,确认推荐资格。
    三、 其它
    1. 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予以公平推荐。
    2. 请申请人在妥善安排课业的情况下,经家人同意后进行申请。公示期后不得无故放弃,如无故放弃被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将被取消参加任何交流交换项目的资格。
    四、 联系方式
    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
    电话:23502990、23503946
附件:
1. 部分奖学金项目院校名单
2. 韩国项目院校名单
3. 日本项目院校名单
4. 自费项目院校名单

  

   关于选拔2019年春季学期部分奖学金交换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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