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数学伯苓班选拔笔试安排

发布者:宋琼发布时间:2019-08-29浏览次数:2806

考试时间:8月30日(周五)13:30-15:10

考试科目:数学(伯苓)

考场安排:八里台校区二主楼B201、B202;

          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B区102(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

考生须知:

     1.  考试当天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入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视为缺考。入场时须主动出示一卡通和身份证,接受监考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  

    2.  考试请只能携带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等)、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3. 入场后,将本人一卡通及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  考试统一提供草稿纸,考试结束后收回,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自备草稿纸,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5. 答题前应认真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凡信息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成绩无效。  

    6.  开考后,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举手示意。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7.  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一律无效。

    8.  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成绩。

   10.  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8月30日数学伯苓班考场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