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数学伯苓班选拔笔试安排

发布者:邓旭发布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1842


2020年数学伯苓班选拔笔试安排



考试时间:9月13日(周日)14:00-15:40

考试科目:数学(伯苓)

考场安排:八里台校区二主楼B201、B202、B203

                 津南校区公共教学楼B区101、B129(具体考场安排见附件)


考试须知:

1、考试当天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入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考试,视为缺考。入场时须主动出示一卡通和身份证,接受监考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

2、考试请只能携带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等)、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2、入场后,将本人一卡通及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4、考试统一提供草稿纸,考试结束后收回,考生不得将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自备草稿纸,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5、答题前应认真填写姓名、学号等信息。凡信息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

6、开考后,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举手示意。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7、必须严格按要求作答题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只能在规定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不按规定要求作答的,一律无效。

8、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楚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9、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成绩。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附件:9月13日数学伯苓班考场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