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获取邀请函
邀请函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出访内容、起止日期(具体到日)、邀请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步:行前谈话
联系本单位专管员进行行前教育谈话,签署“两书”及《派出任务报备表》(附件1)。
第三步:单位公示
联系所在单位外事专管员,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第四步:线上申请
请教职工进入站群平台(校内:交流处网站首页-出国(境)服务系统/校外:登陆学校首页VPN入口-输入信息门户账号密码),
选择“网上办事大厅”-右上角点击用户登录-页面左侧“全部事项”-出国出境-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申请/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申请,
线上操作详见《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请上传以下附件:
1.邀请函扫描件
2.邀请函翻译件
3.日程安排
4.单位公示
5.《派出任务报备表》(附件1)
注:期间可能会因审核不合格被退回,退回后会有飞书提醒,请及时关注。
第五步:开具任务批件
审批通过后交流处开具任务批件,并将电话通知相关教职工领取批件。
咨询电话:23503946(津南);23502547(八里台)
批件领取地址:津南校区专家公寓504;八里台校区爱大会馆A201
第六步:办理因公证照/护照审验及签证(注)
第七步:执行出访任务
第八步:提交出国(境)总结
回国(境)后,与所在单位联系,进行回国(境)谈话,签署“一表”,将因公证照在回国(境)7天内交还至交流处,
在一个月内登陆在线南开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出国(境)总结,线上操作详见《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第九步:财务报销
在完成出国(境)总结后可进行财务报销。
联系方式:
学院人事外事办公室 殷老师:2350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