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注意事项

发布者:袁拓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36

一、线上申批系统

1.邀请函中需明确出访起止日期(具体到日)。

2. 《派出任务报备表》的填写说明:

(1)“赴(国家/地区)执行任务”中如赴港台地区,应明确“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

(2)出访起止日期需与《单位公示》日期一致。

3.“已过期”文件说明:

(1)因公证照已过期:在线审批系统上“个人信息”-“证照类型”一栏中“因公证照”填写“无”;

(2)有效期内政审批件已过期:在线审批系统上“备案信息”一栏中填写“无”。


二、执行任务

1. 所持证照说明:

(1)因公出国:执行90天以内需持“因公”护照;执行超过90天需持“因私”护照;

(2)因公出境:执行30天以内,需持“因公”港澳通行证;执行超过30天,需持“因私”港澳通行证。

2. 教职工需严格按照申请的日期、路线执行任务,因任务需要而延长停留时间的,需获取新邀请函,在线提交“教职工(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变更申请”;

因不可抗力(如战争、疫情、航班延误等)无法按期回国(境)的,需与所在单位专管员联系,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回国(境)情况说明函》(附件)。


因不可抗力延期回国(境)说明函(教职工)(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