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行前阶段
1. 申请人须严格遵守时限要求:
(1) 因公出国须至少提前45天申请;
(2) 因公赴港澳须至少提前30天申请;
(3) 因公赴中国台湾须至少提前60天申请;
(4) 赴两个及以上国家或地区并办理两次及以上签证(签注),或假期办理因公出国(境)申请,建议预留更多时间。
2. 注意事项:
(1) 因公出访人员均需严格遵守校内申请和审批要求。没有履行出国(境)申请和审批的出访,不予补办有关手续。
(2) 涉密人员需按照保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及申请。
二、线上申批系统
1.邀请函中需明确出访起止日期(具体到日,均以中国海关盖章时间为准),申请日期比邀请函日期最多可多两天,南美洲及非洲偏远国家可视情况多三天。
2. 《派出任务报备表》的填写说明:
(1)“赴(国家/地区)执行任务”中如赴港台地区,应明确“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
(2)出访起止日期需与《单位公示》日期一致,且以中国海关出入境盖章日期为准。
3.“已过期”文件说明:
(1)因公证照已过期:在线审批系统上“个人信息”-“证照类型”一栏中“因公证照”填写“无”;
(2)有效期内政审批件已过期:在线审批系统上“备案信息”一栏中填写“无”,重新办理即可。
三、执行任务
1. 所持证照说明:
(1)因公出国:执行90天以内需持“因公”护照;执行超过90天需持“因私”护照;
(2)因公出境:执行30天以内,需持“因公”港澳通行证;执行超过30天,需持“因私”港澳通行证。
2. 因公证照转存办理流程:
情况一:护照已过期,且无有效期内签证,教职工本人想自行保管的。
由学院开具申请注销证明,加盖公章,交至交流处。交流处将护照移送天津市外办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方可取走自行保管。办理周期约半个月。
情况二:教职工已离职,前往天津市以外省市就职的,且护照未过期或有有效期内签证,需将护照转存现单位的。
由原所在院级单位开具申请注销证明并加盖公章,由现所在单位交流处开具护照转存商请函并加盖公章(现所在单位无保管权限的,由所在省市外事办开具护照转存商请函)。将两份文件交至交流处。交流处将护照移送天津市外办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完毕后方可取走交至现单位保管。办理周期约半个月。
3. 任务变更申请说明:
(1)教职工需严格按照申请的日期、路线执行任务,因任务需要而延长停留时间的,在线提交“教职工(中层干部)因公出国(境)任务变更申请”,需上传新的邀请函、邀请函中文翻译、日程安排、《派出任务报备表(大陆地区教职工)》、所在单位公示;
(2)因航班熔断、取消、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被迫延长在外停留时间,需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回国(境)情况说明函(教职工)》(附件)。
注:教职工应提前计划访问日期和路线,如中途任务变更,应在第一时间和学院外事专管员联系,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四、行前注意事项:
请牢记当地目的地报警、急救等应急求助电话,以及驻外使领馆领事保护值班电话,以备急需时使用。
各地急救电话以及使领馆电话见附件。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开通):
+86-10-12308
+86-10-65612308
(1)请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出国目的和行程,以及目的地风险、医疗条件等,购买符合自身情况的人身安全和医疗等保险。
(2)请随身携带应急卡片,同时留一份在国内亲属处。应急卡片内容:
正面: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背面内容:
国内紧急联系人× 2(姓名、关系、电话)
境外紧急联系人(如有)
当地报警电话、驻当地使领馆领保电话、外交部全球领保热线+86-10-12308
紧急医疗信息:保险号码、血型、药物过敏情况、既往病史
不填写:身份证号、家庭住址(保护隐私,防遗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
(2)为防止护照丢失,请额外准备并携带携带几张护照照片、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等,以备需要时使用。同时将护照、身份证、境外保险单及签证电子照片一并发送到本人电子信箱留存,并交由亲友备份。
如发生护照丢失丢,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取得报警证明(Police Report),同时,尽快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寻求协助。
与境内亲友保持联系、谨防诈骗。
数学科学学院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办理流程(中国台湾地区除外).docx

